| 有关部门提醒祖庙东华里改造片区内的直管公房承租户尽早签约,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本报讯 记者范银燕 通讯员苏存扣报道:离祖庙东华里片区直管公房动迁3个月奖励期(优惠期)4月16日仅剩半个月。昨日,禅城区建设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如承租户4月16日前仍不签订拆迁合同,将不能享受任何优惠。
祖庙东华里改造项目直管公房的承租户达1860多户,约占整个改造范围的五分之一。从年初开始动迁以来,已有超过90%的承租户草签。其中大部分承租户选择了丝绸大街北侧地块新建的安置房。尚未签约的承租户如在4月16日后签订合同,将承担多方面的损失。
损失一:无权选房
根据《祖庙东华里片区改造项目直管公房承租户补偿安置方案》,优惠期后,承租户在安置房源、分配方法上均不能享受优惠。承租户如在4月16日后签订合同,无论选择的是房管部门提供的房子,还是新建的安置房,均由房管部门指定安排。同时,租赁面积小于3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承租人将有很多优惠不能享受。如其在3个月奖励期限内签订拆迁合同的,可以按30平方米的标准发给临时安置补助费,将来分配安置新房时,还可以按每户至少30平方米且人均住房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予以安置,逾期这些优惠将不能享受。
损失二:无租金奖励
对于直管公房中的非住宅承租户,有关部门也制定了相应的奖罚措施。根据有关政策,如其在奖励期内签订拆迁合同,合同租赁期限已经逾期的,可以给予1个月租金的奖励;合同租赁期限尚未逾期的,可以给予3个月租金的奖励。之后签订合同的承租户,不再给予优惠,严格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无条件迁出和退还公房。
目前商铺租赁者有50多户,这些商铺租赁权是通过公开投标形式获得的。现在,房管部门在其他地方提供了性质相同的商铺,拆迁承租户也可以投标形式获取租赁权。
损失三:无搬家补贴
前段时间,禅城区已开始对辖区中不符合条件的直管公房承租户进行清理。根据清理结果,在祖庙东华里改造片区有130多户承租户被列入清理名单,其中129户有独立产权。据了解,如这些承租户在16日前签订拆迁合同(或签署保证书,同意退还公房)的,可以参照补偿方案的规定给予搬家补助费和电视电话等设施迁移费。之后签订拆迁合同的,则不再给予优惠,严格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条件退还公房。目前,禅城区房管部门已请南海区、顺德区建设局协助,清查直管公房承租户是否在禅城区周边拥有房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