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建设局公布明年住房建设计划租赁型经适房建设计划不变
本报讯(记者/周秋洋)原本规划在明年为“夹心层”中等收入家庭建设1.6万套销售型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但在近日公布的《佛山市2009年住房建设计划》(以下简称“计划”)中已被取消。
昨日,市建设局房管科的负责人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根据国家住房政策的调整和本地实际情况,新的住房建设计划已作出以上调整,由原来的保障“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变成保障“低收入”家庭住房。
新计划重点保障低收入家庭
刚刚公布的《计划》将按照市统一规划,任务分解落实,各区属地实施的原则执行,加大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投入和加快建设速度,侧重于增加租赁型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比例,并严格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确保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70%以上。《计划》还要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的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量的70%,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成为房地产市场的主流。
《计划》提出,明年全市各类住房用地供应540.7公顷。建设各类住房共计9.3万套,建筑面积923.5万平方米。其中,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用地供应18.4公顷,建设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0.6万套,建筑面积34万平方米。全市五区的用地分布情况如下:禅城区1.6公顷、南海区6公顷、顺德区6公顷、三水区3.8公顷、高明区1公顷。
《计划》还要求,到明年年底,对今年在册的符合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保障应不低于申请总户数的70%。
销售型经适房限价房未明确完全停建
记者将《计划》与《规划》对比发现,《计划》除取消建设销售型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外,明年要建设的廉租住房、租赁型经济适用住房和商品住房的总套数等未作改变。
为什么《计划》比原来的《规划》少了建设销售型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这一项?市建设局房管科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制定原《规划》时,主要考虑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所以在当时还要求明年建设1.6万套销售型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但在去年,国务院24号文《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和国家7部委联合发布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相继出台,都要求切实加大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力度,保障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
另外,该负责人还透露,去年底,市建设局组织开展了对全市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情况大调查,根据调查的情况,市建设局决定取消明年建设1.6万套销售型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的规划,把提供保障性住房的范围由原来的“中低收入”家庭缩小到“低收入”家庭。
对于今后是不是都会取消建设销售型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该负责人表示,具体情况将根据国家政策调整,目前还无法确定是否取消。据悉,根据《佛山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以下简称“规划”),2010年,全市将建设销售型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共1.5万套,其建筑面积共131.6万平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