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记者李淦、孙海庆报道:“外来工买到问题手机投诉无门,将制5万传单号召‘对抗’××手机帝国”,昨日,写有上述内容的传单出现在禅城大街小巷。
前晚,禅城张槎片区的不少居民就接到了这样的传单。家住张槎二路的市民张先生告诉记者,他晚上7时许回家,在楼下信箱李里看到传单,附近十余户人家的信箱也有收到。而昨日,禅城区卫国路、汾江路上多个电话亭、公交站均张贴了该传单。
在卫国路民政局前电话亭,不少市民围住一张传单议论。记者看见传单上内容:一名自称为“外来工黄召”的市民,3月12日在佛山市亲仁路某手机店购买一台上海晨兴A100手机。手机有质量问题、三包凭证没有厂家粘贴的防伪条码、进网许可的黑色字体会反光等。“黄召”称由于检测和投诉成本高昂无力承担,曾要求店方答复,却没有结果。最终决定制作5万张传单,号召对抗“××手机帝国”。记者发现,传单上并没有留下任何联系方式。
昨日下午,记者几经周折联系上这家手机店的售后服务负责人陈经理。陈经理表示,“黄召”确在公司购买了手机,存在手机时间不准的问题。“黄召”也来过公司,一口咬定手机是假货。“我们解释说,可以去工商等相关部门检测,并承诺如果是假货就一赔一万”。
对于张贴派发传单行为,陈经理表示将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公司权益。
禅城区行政执法局法制科负责人对此表示,在沿街建筑物外墙、外立面乱张贴肯定是违法行为,可以处以500元罚款。
律师说法
如传单内容真实不构成侵权
佛山市律师协会宣委会蔺存宝律师认为,从传单内容看,如果消费者印发传单内容是真实的,则不构成对商家信誉、名誉的损害;反之则属于侵权行为。其次,从消费者的行为看,不赞成用这种极端的方式解决纠纷。按照我国法律法规,散发任何传单、单据都必须经过相关行政部门审核,消费者此举涉嫌违反行政管理法规,是一种用违反公法的手段来对抗私人矛盾的行为。 |